加盟商称项目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品牌方则在解除合同函中提出三项违约主张
2017年7月11日,方蕾红与深圳市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维也纳酒店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品牌方后来出具的《解除合同通知函》同样确认了这一加盟关系:加盟方负责筹建符合品牌标准的酒店,品牌方提供经营管理指导等服务,并收取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企业主回忆,当初品牌方人员联系其投资加盟时,曾介绍过项目的经营前景,包括“三年左右回本”的预期。品牌知名度、标准化经营体系,以及其所理解的“三公里区域保护”,成为最终决定投资的重要因素。
2019年,维也纳酒店绩溪高铁站店正式开业。企业主称,从土地、建设、装修到酒店开业和后续运营,整个项目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
“当初我们是相信品牌才投的。合作这些年,该交的费用我们一直在交。我们真正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最后会走到酒店几乎无法正常经营、双方又互相解除合同的地步。”

一、酒店尚未真正站稳,2.1公里外的新项目先出现了
加盟商称,“三公里区域保护”是当初作出投资决定时十分看重的条件。
企业主称,在绩溪高铁站店正式开业前后,品牌开发部门又提出在距离门店约2.1公里处发展“维也纳华阳店”项目。原有材料显示,双方此后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多轮交涉。加盟商称,双方一度讨论过六项优惠或补偿安排,但有关条件最终没有全部完成签署和兑现。
加盟商提供的一份2019年品牌内部《文件特批表》尤其值得关注。原稿所据材料显示,该文件曾出现“因距离项目2.1公里处,新开一家维也纳酒店……对项目形成较大冲击”的表述,并涉及部分费用优惠审批。

这意味着,至少从加盟商现有材料反映的情况看,新项目可能对原门店造成影响的问题,当时已经进入品牌内部的讨论和处理范围。新项目后来并未最终正常落地,但在企业主看来,围绕区域保护形成的历史争议并没有因此真正结束。
二、疫情、亏损,以及越来越难解决的经营分歧
酒店2019年开业不久便遭遇疫情。此后几年,疫情影响、当地酒店供给增加、行业竞争、产品老化以及消费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叠加,门店持续承受经营压力。原有材料记载,酒店长期亏损,加盟商与区域管理层后来又在经营指标、店长招聘等问题上不断产生分歧。
企业主表示,尽管生意困难,合作期间约定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未拖欠。按照其目前的统计,多年加盟过程中向品牌体系支付的品牌、管理等相关费用累计约300万元。这里的“约300万元”与整个酒店“3000多万元投入”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前者主要是企业主统计的加盟合作相关支出,后者则包括土地、建设、装修、设备以及经营等整个项目投入。
企业主真正不满的,是其认为实际得到的经营支持与长期支付费用并不匹配。据其陈述,经营出现困难后,酒店曾多次要求品牌方派人指导和协助解决问题。过程中并非没有人员进行沟通或者到店,但在企业主看来,很多问题最终没有形成真正能够执行的解决方案。
不过,品牌方对此有完全不同的表述。在后来出具的《解除合同通知函》中,维也纳方面明确称,公司已经“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称此前曾多次与加盟方沟通、要求其纠正存在的问题。因此,“品牌方是否充分提供了经营支持”“加盟商是否有效配合品牌管理”,本身就是此次纠纷中双方存在明显分歧的问题。
三、2026年5月,经营困难升级成了系统和渠道异常
真正让双方多年矛盾彻底升级的,是2026年5月。根据加盟商提供的材料,5月中旬开始,门店官网、PMS酒店管理系统、中央预订和部分OTA客源渠道陆续出现异常,品牌方派驻管理人员也发生变化。
现有原稿材料记载,美团、飞猪显示的相关下架节点为5月17日,而携程所显示的时间与之不同,另有7月22日这一时间节点。因此,这一过程不能简单概括成“某一天携程、美团、飞猪同时被统一下架”。

能够确定的是,这些系统和渠道变化直接影响了酒店正常经营。企业主称,不只是新订单受到影响,一些此前已经预订的客人到店后,也因原有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而影响入住流程,并因此发生客诉。原稿材料同样记录,在官网、PMS权限和OTA产品受到影响后,已有预订客人的正常入住出现问题。
5月19日,加盟商正式发函交涉。此后,从5月至8月,加盟商陆续通过发函、申请人员对接、向平台申诉、12315投诉以及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等方式寻求处理。现有材料对此形成了较为连续的记录。
“我们不是一定要跟谁打到底,而是希望有人真正把事情解决。”

四、双方都走向解除,但对“为什么解除”完全是两套说法
2026年8月15日,安徽纳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品牌方提交《加盟合同解除申请》。根据企业主提供的申请图片,其提出解约的主要理由包括:2019年开业以来经营持续亏损,以及2026年5月以来官网、OTA订房渠道和管理人员等发生异常,酒店难以继续承担加盟和运营成本。加盟商要求品牌方回复并安排人员处理解除合同等后续事宜。
但维也纳方面对责任的判断明显不同。在目前已经取得的《解除合同通知函》中,品牌方明确提出加盟方存在三项违约行为:“售房不入系统”“未按维也纳公司品牌标准采购门店运营所需物资”“拒绝接受委派的管理团队”。品牌方同时称,已经多次要求加盟方纠正,但其“拒不纠正”。
据此,品牌方提出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加盟方自函件发出之日起10日内停止使用相关品牌、名称、广告标识、软件系统及宣传资料,同时联系处理违约赔偿;否则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

企业主则对此无法接受。她认为,酒店已经投入3000多万元,多年来持续承担经营亏损,合作期间又没有拖欠约定费用,现在酒店已经难以继续正常经营,却还要面对赔偿要求。
不过,有一点目前需要明确保留。现有这份品牌方《解除合同通知函》中的签约日期栏为空,因此,仅凭目前取得的文件本身,还无法准确判断品牌方解除通知与加盟商8月15日解除申请之间实际送达的先后顺序。因此,目前更准确的描述不是“某一方先解除、另一方随后反制”,而是:2026年5月经营矛盾升级以后,双方最终都走向了解除加盟关系,并对责任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判断。
五、品牌方提出的三项违约,需要回到具体事实
品牌方解除函中的三项违约,是这场纠纷下一步最值得核实的部分。
首先是“售房不入系统”。现有解除函没有进一步说明具体涉及哪些日期、多少订单,以及相关行为发生在酒店经营系统正常期间还是系统异常以后。
其次是“未按品牌标准采购门店运营所需物资”。现有函件同样没有列出具体是什么物资、对应什么品牌标准,以及此前是否就相关问题给予过具体整改要求。
第三是“拒绝接受委派的管理团队”。这一说法,与加盟商此前所称2026年5月品牌管理人员发生撤离,表面上存在矛盾。但两者也可能发生在不同时间、针对不同人员。例如,加盟商此前是否曾拒绝某位具体店长,与2026年5月已经在岗的管理人员后来是否发生撤离,是两个可以分别核实的问题。
因此,目前并不能因为品牌方在解除函中提出了三项违约,就直接认定这些违约已经得到事实证实;同样,也不能因为加盟商否认,就直接认定品牌方指控没有依据。最终还是需要订单记录、PMS数据、采购和整改记录、人员派驻及沟通资料逐项回答。
六、酒店背后,还有20多名员工
企业主称,酒店原有20多名员工。随着经营持续受到影响,这些人的工作同样面临现实压力。
对于一家大型酒店品牌来说,一家县城加盟店可能只是庞大门店体系中的一个项目;但对于当地企业主而言,这是从土地、建设开始、持续多年投入的一项实体资产。
“我们这样的企业,真要和大型集团长期打官司,时间和成本都很难承受。我们希望的是把问题一项一项谈清楚。”
她目前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包括:区域保护争议和历史补偿如何处理,2026年5月系统和经营渠道为何出现变化,品牌方提出的三项违约究竟有哪些具体依据,以及双方如果不能继续合作,品牌退出、经营善后和赔偿问题如何处理。
“我们只能把自己的经历讲出来,希望媒体和有关部门关注,也希望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人坐下来谈。”
七、“仅收钱、没有服务”:平台的收费与控制
先看收钱。品牌使用费、特许管理费、系统使用费、中央预订费、各类佣金、派驻管理团队费用……据投诉函罗列,加盟商的投入项累计逾千万,且无论门店盈亏照收不误;经营风险,由加盟商独自承担,品牌方旱涝保收。

再看服务。据投诉函,派驻的区域管理人员不仅未积极解决合理诉求,反而频繁以各类理由施加不合理的考核与整改要求,甚至散布不实言论;经营者多次反映困难、请求帮扶,得到的始终是推诿与搪塞。收钱的手很稳定,服务的手常年缺位——这正是平台经济压制加盟商的第一层:用固定收费把风险留给对方,用服务缺位把成本也留给对方。
最关键的是控制。PMS管理系统、中央预订、官网、OTA直连渠道、营业款账户——加盟商经营所需的一切基础设施,全部架设在品牌方的平台上。加盟商提供的锦江酒店数字化对账平台截图显示,系统可对门店弹出“该门店已冻结无法提现”的提示;另一张锦江房价代码管理系统截图显示,多个促销活动标注“强制报名”,并明确提示“强制报名活动不允许门店操作”。卖什么价、参加什么活动、钱什么时候能取,都由平台说了算。这就是为什么品牌方“未解约”却能让一家酒店瞬间瘫痪:不需要发解约通知,只需要动一动系统权限。
八、市值并购之后,责任去了哪里
维也纳品牌2016年被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据材料,2022年起加盟店日常运营统一归锦江管理。并购整合、规模扩张、品牌矩阵——这是这家国资背景上市集团留给外界的印象,也是资本市场熟悉的叙事。只是在这套叙事里,加盟网络是报表上的房间数与市场份额,单个加盟商的生死,不进任何一张考核表。人们有理由追问:当市值与规模成为考核的指挥棒,整合方收上来了管理权,为什么没有同步承接对加盟商的责任?在委托人看来,这正是“尤其是国营企业锦江集团并购之后,更加是不妥当的”:并购成了单纯的权利上收。
高管的责任链条同样清晰可查。那份2019年的《文件特批表》,经分公司总经理、项目事业发展部负责人、集团高级副总裁直至董事长办公室层层签批,白纸黑字确认了冲击、承诺了优惠;七年后,没有一级认账。而关停一家仍在合同期内的门店,据函件,只是“区域领导”的一个决定——没有依据、没有通知、没有善后。审批时人人签字,出事后无人负责——“高管之间的不负责任”,在这里有了最直观的注脚。
九、不规范经营:一张越界的清单
把这家店遭遇的操作排在一起,能看到一条清晰的越界轨迹:未解除合同,先关停经营系统与客源渠道,加盟商在函件中援引民法典指出,这属于变相解约、缺乏法定依据;按加盟合同安排,营业款须进入品牌方指定账户,据投诉函,品牌方可随时以“风控”“合规”等理由冻结提现;合同仍在有效期内,品牌方却以“知识产权投诉”为由要求各平台下架其门店,逼得加盟商不得不逐一向美团、飞猪、携程提交反声明自救。
这些操作没有一件发生在监管视野之外,却件件落在监管半径的缝隙里:对合同纠纷,市场监管鞭长莫及;对平台规则,特许经营条例够不着;对国资集团,属地监管无从谈起。
是个案,还是普遍?留给监管的问号
那张“该门店已冻结无法提现”的系统截图,截图对象并非绩溪店,而是同品牌的另一家门店——资金冻结机制在不同门店上的使用,是个例,还是一种通行管理手段?在全国数以千计的维也纳及锦江系加盟商中,还有多少人正在经历“指标压顶、补偿跳票、渠道关停”?有多少人选择了沉默退出?同时各大平台比如滴滴打车、美团等经济平台是否也同意存在类似的问题引发思考。
集团统一管控营收、资金与定价的模式之下,各门店的开票、结算、纳税链条,是否同样经得起规范性的审视?平台经济监管与国资监管两条线,对“只收钱、不服务”的商业模式,究竟覆盖到了哪一层?这些问题不必先有答案,但每一个问号背后,都可能站着一个绩溪店。
十、维也纳连锁酒店加盟背后的内幕:
连锁加盟的深渊:维也纳酒店规模大缩水背后,加盟商深陷多重圈套
曾经号称全国3000家门店的维也纳酒店,如今在营门店仅剩1700余家,大量加盟商黯然退出,背后不只是市场行情波动,更是一套环环相扣的加盟博弈体系,不少投资人在投入几百万、上千万之后,才看清品牌方设计的层层陷阱。

很多创业者抱着“背靠大品牌,不愁客源”的想法入局,招商宣传反复强调:品牌流量加持、总部派驻专业店长管理、标准化装修、中央预订系统带来海量订单。但现实中,从装修供应链、总部派驻管理团队,到线上平台订单管控,再到解约时的清零条款,处处都埋藏着对加盟商极不友好的规则。
加盟之初,装修就成为第一道枷锁。

品牌制定极其严苛的全套装修标准,小到墙面色号、踢脚线尺寸、灯具样式,大到客房布局、定制背景墙、走廊造型,全部统一规范,加盟商没有自主改动空间。核心建材、软装、卫浴、定制家具,必须走总部指定供应链。加盟商全额承担所有装修成本,不少门店原本预估几百万的投入,在总部监理反复要求返工整改下,预算不断上浮,最终超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加盟商花钱把物业改造为符合维也纳标准的门店,资产全部由业主出资,但这套装修体系的知识产权归属却被写进合同。一旦合作终止,不只是拆除门头LOGO,凡是带有品牌特征的硬装、定制造型、专属软装,都必须全部清除拆除。如果保留任何品牌专属装修痕迹,品牌方就会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发起起诉,索要高额赔偿。很多加盟商不甘心砸掉完好的装修,却又惧怕诉讼风险,只能忍痛把自己重金打造的装修全部砸毁,数百万投入直接化为沉没成本。
比装修更让人头疼的,是总部派驻店长与管理团队的模式。

招商阶段向投资人承诺:总部输出专业管理团队,派驻店长全权负责酒店运营,帮加盟商管好门店、提升入住率。可现实大量纠纷案例显示,派驻的店长团队管理权完全归属于总部,加盟商作为出资的业主,对门店人事、经营决策话语权十分有限。
部分加盟商反映,总部派驻的管理人员能力参差不齐,有的团队经营不善,门店持续亏损;加盟商提出更换店长,总部只是简单调换人员,不解决根本经营问题。更有案例出现派驻管理人员擅自离职、撂挑子,留下门店经营瘫痪,所有亏损损失全部由加盟商承担。
派驻人员代表维也纳品牌方但是有的工资等费用却要加盟商付承担,服务的真实目的是为品牌方偷税等行业服务!
潜藏的税务合规风险
该收费模式也引来财税领域人士的疑虑。
从法律主体上,维也纳总部与各地加盟店分属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主体。派驻店长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总部,理论上员工薪资、社保、个税的法定义务,应当由用人单位也就是品牌总部承担。
如今采用加盟商出资、总部代收代管派驻人员费用的操作,这笔款项在财务入账、发票开具、资金流向上面临严格的合规要求。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总部向加盟商收取派驻人员相关费用,应当签订正式人员服务协议、足额开具对应项目增值税发票,做到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财务账目完整清晰,依法完成各项纳税申报工作。
人员托管,实为牢牢把控门店的管理抓手
派驻店长制度,更深一层的作用,是品牌方实现对加盟店的强管控。
由总部直管的店长掌握门店日常运营、线上平台房态、房价权限、中央预订系统订单分配。门店能否正常上线总部平台、平台给到门店订单流量多寡,很大程度由品牌端管控。
加盟商需要支付店长及管理团队的薪资、管理费,但却很难约束派驻人员的工作质量,出现经营问题,品牌往往将亏损归咎于物业、当地市场,很少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
最致命的一环,是中央预订平台的订单控制权。

加盟宣传里最大的吸引力,就是集团中央预订系统,宣称可以依靠会员流量给门店带来大量订单。但这套流量渠道,完全掌握在品牌总部手中。门店能不能上线平台、能不能拿到订单流量,取决于总部的验收、考核。
有加盟商反馈:即便完成全部装修,也缴纳完各类加盟费、管理费,如果总部认定门店整改不达标,就可以拒绝门店接入中央预订系统,直接限制线上订单来源。门店失去平台流量,只靠散客很难维持经营,等于投资几百万却被卡住生存命脉。

即便门店已经正常上线,平台流量分配也由总部把控。部分加盟商遭遇:门店稍有违反合同条款,就会被限制流量、甚至强制下线,线上订单直接断崖式下跌。加盟商完全被动,没有对等的申诉制衡机制,只能被动接受总部的处罚,而门店的房租、人员工资依旧要照常支出,亏损压力全部压在投资人身上。
这就形成一套闭环的困境:加盟商投入巨额资金完成装修,支付管理费,接受总部派驻团队管理,把经营命脉交到集团平台手上。
经营顺利,品牌收取持续的管理费;一旦经营亏损,加盟商想要退出,就要面临拆除全套装修、承担拆除费用的巨额代价;如果不拆除,就要面临商标侵权诉讼。很多投资人进退两难:继续经营持续亏钱,解约退出就要承受巨额资产损失,只能硬扛,被牢牢套在加盟体系之内。
不少加盟商的维权案例显示,加盟合同是品牌方的制式合同,大量条款偏向品牌方,加盟商作为弱势一方,签约时很难逐条读懂全部陷阱。合同中对加盟商约束条款密密麻麻,而对于总部派驻团队失职、平台流量管控不当、验收标准随意变更等方面的约束却十分单薄。
规模从高峰3000家收缩到1700余家,一部分是市场淘汰,另一部分,正是大量加盟商不堪多重压力,选择退出。
在国内中端酒店加盟赛道,很多投资人容易被招商广告里的品牌光环迷惑,只看到品牌的流量优势,忽略退出机制、供应链约束、平台权限、派驻管理权责这些关键风险。

对于想要入局酒店加盟的创业者,必须清醒:加盟不是买个品牌招牌那么简单,要看清装修资产归属、解约拆除义务、派驻管理人员权责、线上平台订单的管控规则。越是标准化强、总部权力高度集中的加盟模式,越要警惕合同背后隐藏的风险。
从签约加盟的第一天起,加盟商就彻底失去了装修的自主话语权。维也纳有着一套极其严苛、细致到极致的装修标准体系,小到墙面乳胶漆色号、地砖纹理、踢脚线高度、灯具瓦数,大到客房布局、卫浴品牌、软装样式、走廊吊顶造型,全部统一制式、无任何个性化修改空间。
品牌方不会允许加盟商自行选材、自行找施工队。所有核心装修材料、定制软装、智能设备、卫浴五金,必须走品牌指定独家供应链。这套供应链的核心猫腻早已是行业公开秘密:同款同规格材料,市场批发价和品牌供货价差价高达30%—50%。

更离谱的是,品牌方会安排专人全程监理验收,施工过程中但凡有一处细节不符合总部标准,直接勒令返工,返工的材料费、人工费、工期损耗,全部由加盟商自行承担。很多加盟商原本预估百万级装修预算,最后在层层标准卡控、反复返工整改中,硬生生超支几十万。
加盟商看似拿到了统一的品牌装修形象、合规的门店标准,实则沦为品牌供应链的“付费韭菜”。你砸真金白银装修升级门店、抬高物业价值、完善区域品牌布局,所有成本自己承担,所有流量红利归品牌,所有装修资产不归自己。
如果只是高价装修、捆绑供应链,尚且属于加盟行业的常规套路,真正让无数加盟商倾家荡产的,是藏在加盟合同细则里、极少有人细看的解约清零霸王条款。

绝大多数加盟商签约时只关注加盟费、管理费、流量扶持,完全忽略了退出机制的陷阱。合同白纸黑字规定:一旦双方终止合作、不再续约,加盟商必须无条件彻底清除门店内所有维也纳专属装修细节、定制化硬装、品牌配套设施,恢复门店原始样貌。
注意,这绝非简单拆除门头logo、摘掉招牌那么简单。
总部认定的“品牌关联装修”范围极广:专属定制的背景墙、床头造型、走廊吊顶、专用灯具、定制柜体、统一色调的墙面地面、专属卫浴配套、甚至全屋的灯光布线布局,全部纳入拆除清零范围。
也就是说,加盟商耗费百万巨资、按照品牌标准精心打造的全套酒店装修,只要解约,就必须全部砸毁拆除、彻底报废。
更强势的是品牌方的追责手段。很多加盟商不甘心巨额装修资产白白浪费,解约后只想撕掉logo、保留可正常使用的硬装软装,继续自主经营。但这恰恰触碰了维也纳的红线:只要门店留存任何总部标准化装修痕迹、专属布局细节,一律判定为侵权使用品牌视觉体系。
品牌方会直接发律师函,以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加盟商,索要高额赔偿金。不少加盟商为了避免官司缠身、赔付违约金,只能被迫含泪砸掉完好无损的装修,眼睁睁看着百万装修资产瞬间归零。

这就是维也纳加盟最残酷的双向闭环收割:
加盟阶段,强制你高价投入、全套标准化装修,用你的钱帮品牌扩张布局、打磨门店样板、完善市场矩阵;
退出阶段,强制你清零所有投入,不让你带走一分装修价值,所有沉没成本、装修损耗、拆除成本,全部由加盟商兜底。
对比其他酒店品牌的解约规则,差距一目了然。多数连锁酒店解约仅要求拆除品牌标识、专属LOGO、宣传物料,通用硬装、常规装修、基础设备均可保留继续使用。唯独维也纳,将标准化装修等同于品牌知识产权,用法律条款绑定所有装修资产,彻底锁死加盟商的退出退路。
这套规则最讽刺的地方在于:装修是加盟商全额自费、全程垫资、独自承担风险打造;装修标准由品牌方制定,所有权却变相归属品牌体系;加盟商花钱升级了物业、抬高了房租溢价、壮大了品牌口碑,最后退出时,不仅赚不到利润,还要自掏腰包拆除自己的资产。
除此之外,这套模式还暗藏隐性霸凌逻辑:很多加盟商经营不善想止损,却因为“解约必清零百万装修”的沉没成本,不敢轻易退出。只能硬着头皮持续亏损、继续缴纳管理费,被品牌方持续吸血,陷入越亏越扛、越扛越亏的死循环。
行业内无数真实案例印证了这个套路:不少门店经营两三年,营收勉强覆盖租金人工,最后解约拆除装修后,整体算下来数年纯利润归零,还倒贴装修超支款和拆除费,忙活一场彻底白干。
归根结底,维也纳的加盟模式,早已脱离了“品牌赋能、互利共赢”的本质,变成了一套成熟的装修收割+绑定锁客的商业套路。用严苛的准入标准榨干加盟商的前期资金,用霸道的解约条款掏空加盟商的后期残值,所有风险加盟商承担,所有收益品牌独享。
对于所有想入局酒店加盟的创业者而言,这是最值得警醒的真相:加盟选品牌,别只看流量和名气,更要看退出机制和资产归属。凡是强制全套专属装修、独家供应链捆绑、解约要求彻底清零硬装的品牌,本质上都是披着连锁加盟外衣的收割陷阱,看似标准化的扶持,实则是量身定制的枷锁。
十一、维也纳商标是否存在违规:
维也纳,是奥地利国家首都,属于国内公众家喻户晓的外国知名城市地名。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相关条文,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原则之上不得注册成为商标。
法律条文:外国知名地名的商标注册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国内商标获批,海外注册却直接被驳回,出现鲜明反差
维也纳酒店在国内,第43类酒店住宿类别的商标,早年已由国家商标局核准下发注册证书,企业方一直对外公示商标合法有效,也是品牌开展数千家加盟店授权、收取品牌使用费的基础依据。
但是该品牌向欧盟递交“Vienna House”酒店类商标申请的时候,欧盟知识产权局、欧盟普通法院两次全部驳回。驳回核心理由十分明确:Vienna就是奥地利首都地名,用作酒店行业商标,本身仅具备地理指向,缺少商标所必需的品牌显著性,不能够起到区分经营者的作用,两次上诉全部败诉,海外商标申请最终宣告失败。

同一品牌,在中国获准注册、欧洲直接不予通过,两种截然不同的审查结果,也成为行业之中争议的焦点。
公共地名商业化,谁有权独占一座城市的名字
地名属于全社会的公共文化资源,并非无主的商用素材。
维也纳作为世界知名音乐之都,自带极高的知名度与流量。品牌借助地名自带的欧式风情、文化标签开展市场宣传,天然更容易获得消费者好感。商标一旦注册成功,企业便拥有独占商用权利,可以对行业内其他商户、解约加盟商发起商标维权诉讼。
不少业内专家提出担忧:倘若知名外国首都地名,可以被单一企业拿到独家商标权,相当于把全民共有的公共地名资源,转化为企业的私有资产,形成地名垄断。消费者也极易产生认知混淆,下意识将酒店品牌与奥地利维也纳城市风情进行绑定,客观上存在搭乘地名知名度红利的嫌疑。
那像巴黎 米兰、北京、深圳这样的城市地名商标是否可以注册给到企业使用,存在很大的社会舆论。
在申请成功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特别照顾或者行贿的手段拿到该申请不得不怀疑。
知识产权行业不少法律人士提出质疑:法条当中“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指向词汇先天自带释义,不能依靠企业后期投入广告、开店数量,后天强行创造第二层含义。如果后期大规模推广就可以把公共地名注册成商标,外国知名地名的禁用条款,将会形同虚设。
容易误导消费者,形成地名垄断
很多普通消费者看到维也纳酒店的名字,会下意识联想到奥地利维也纳的欧式风情、音乐文化,品牌借知名外国城市自带的知名度进行引流。
商标一旦注册成功,企业就拥有独占使用权,还可依据商标权,起诉名称读音、字形相近的同业商户,发起批量维权诉讼、高额索赔,引发行业对于公共地名资源被单一商业主体垄断的讨论。
海南当年开展整治“洋地名”专项整顿,当地15家维也纳加盟店曾经被划入不规范地名排查清单,当时品牌官方发布声明,表示商标合法并且向主管部门提交异议申请,该事件也曾引发一轮全国范围的舆论

热议。
商标权利瑕疵延伸到加盟端的连锁风险
商标的稳定性风险,也传导至数千家加盟商身上:
1、商标如果后续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品牌授权根基将会消失;
2、加盟合同之中,加盟商缴纳高额品牌使用费、依照总部全套标准装修门店,投入巨额装修款;后续如若商标权出现变数,加盟商前期投入的装修、品牌加盟费将会面临损失;
3、现实之中大量解约纠纷:加盟商合同到期停止合作之后,总部以商标、知识产权为由,要求加盟商铲除全部带有维也纳元素的全套装修装饰,否则直接提起诉讼追责。
行业思考
地名属于全社会的公共资源。知名外国首都地名,能否被一家商业企业拿来注册为独占性的酒店商标,一直是知识产权领域颇具争议的话题。
维也纳从开始注册开始就是恶意!同期中的米兰、巴黎申请商标被驳回、同案不同处理方式与结果!应该重新严格审查商代理人、代理机构、审比审核的人员、很明显的违背法律的红线行为为什么能够得呈!今天允许一个维也纳明天白天会诞生更多的恶劣仿效行为,必须从源头开始审查,严查每一个环节,营造真正的公平正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份商标证书不等于争议的终点。商标注册的合理性、公共地名资源和企业私权之间的平衡,商标权利稳定性,以及由此连带的上万加盟商的经营风险,都值得监管部门、行业与市场进一步审视。

结语
商标争议、装修捆绑、派驻人员成本转嫁、平台流量管控,多项痛点叠加,也是不少大型连锁酒店加盟店数量由巅峰时期三千余家缩减至一千七百家的背后诱因。如何厘清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权责边界,规范派驻人员、费用收取、财务票据的全流程监管,保护加盟商合法权益,已经成为酒店加盟行业亟待正视的一道考题。
我们呼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受理、推动调查,也呼吁国资监管与平台监管看见这条缝隙;呼吁维也纳公司与锦江集团回到协商桌前,而不是用一关了之回应一个开业运营七年的加盟伙伴。平台经济不该有“生杀予夺”的开关。
来源:http://show.wolaioa.com.cn/new-preview/FYKJLdHHMKREoo00o3LyA99cVw.html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